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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業(yè)倒賣個人信息是犯法

發(fā)布于:2013/8/17  來源:  點擊次數(shù):

網(wǎng)上販賣客戶信息7000多條,14日,一名男子因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被福州晉安警方刑事拘留。男子姓成警方提示:國家機關(guān)、金融電信、房產(chǎn)中介、物流快遞等合法接觸、掌握公民個人信息的組織、上海貨運公司單位要健全保密制度,以阻斷涉及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的信息來源。

,連江人,幾個月前,他得知網(wǎng)上販賣客戶信息資料可以獲利,于是通過網(wǎng)絡(luò)搜索,找到數(shù)個從事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聊天群,并加入群中,“在聊天群中,以每條客戶資料信息0.1元上海貨運公司價格,收購了物流客戶信息7000余條!比缓,他在網(wǎng)上以每條信息0.15~0.2元的價格進行倒賣,從中獲取差價,非法牟利600余元。

13日,民警表示,《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等,其中只要行為人出于牟利等目的,以竊取、收買等方法大量收集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就應(yīng)定罪處罰,成某的行為就屬這種。民警突襲成某所在的晉安岳峰村一處民房,當場抓獲正在家中上網(wǎng)的成某,在的電腦內(nèi),上海貨運公司提取到7000多條物流客戶資料信息。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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