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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于:2012/6/25  來源:leavittnow.com  點擊次數(shù):

流公司針對越南第十三屆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越南海洋法》,國家海洋局網(wǎng)站近日連續(xù)刊載署名文章,指出越南主張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所謂的“主權(quán)”毫無法理依據(jù);《越南海洋法》將我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納入其“主權(quán)”和“管轄”范圍違背歷史事實;越南執(zhí)意為西沙和南沙立法,嚴重侵犯中國主權(quán)。

  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白蕾撰寫的文章指出,盡管《越南海洋法》將我國西沙、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納入所謂越南“主權(quán)”和“管轄”范圍,但事實上,對于西沙和南沙群島的主權(quán),越南既沒有歷史依據(jù),更沒有法理依據(jù)。越南的單方面行動根本無法改變中國對西沙和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quán)的事實。

  國家海洋信息中心陳韶陽表示,回顧歷史,不難發(fā)現(xiàn)越南方面的說辭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出爾反爾!对侥虾Q蠓ā分兴傅摹包S沙群島”和“長沙群島”,流公司只是越南近海中的一些島嶼和沙灘,同我國西沙、南沙群島毫無關(guān)系。

  此外,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nèi),越南政府無論在其官方聲明、照會或是領(lǐng)導(dǎo)人的談話中,還是在官方出版的報刊、教科書和地圖中,都一再承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是中國的固有領(lǐng)土。然而,1974年之后,越南覬覦南海蘊藏的豐富資源,罔顧歷史事實和法理依據(jù),出爾反爾,將西沙、南沙群島劃歸其“管轄”范圍,這一行為違反了國際法中的“禁止反言”原則。

  國家海洋局海洋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所疏震婭認為,越南此次執(zhí)意將中國領(lǐng)土寫入越南海洋立法,是無視中國固有領(lǐng)土主權(quán),違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錯誤行為。這嚴重侵犯了中國的領(lǐng)土完整和海洋權(quán)益,流公司嚴重違反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是非法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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